欧阳晔治鄂州,民有争舟相殴至死者,狱久不决。晔自临其狱,出囚坐庭中,出其桎梏而饮食。讫,悉劳而还之狱,独留一人于庭,留者色动惶顾。公曰:“杀人者,汝也!”囚不知所以,曰:“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匕,而汝独以左;今死者伤在右肋,此汝杀之明验也!”囚涕泣服罪。
版本二:
欧阳晔治鄂州。民有争舟而相殴致死者,狱久不决。晔自临其狱,坐囚于庭中,去其桎梏而饮食之。食讫,悉劳而还之狱。独留一人于庭,留者色变而惶顾。晔曰:“杀人者汝也!”囚佯为不知所以,晔曰:“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,而汝独以左。今死者伤在右肋,非汝而谁?”囚无以对。译文
版本1: 宋朝人欧阳晔(字日华)治理鄂州政事时,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,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。欧阳晔亲自到监狱,把囚犯带出来,让他们坐在大厅中,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,给他们吃完食物,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,只留一个人在大厅上,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。欧阳晔说:“杀人的是你!”这个人不承认,欧阳晔说:“我观察饮食的人都使用右手,只有你是用左手,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胸部,这就是你杀人的明证。”这个人才哭着认罪。 版本2: 宋朝人欧阳晔(字日华)掌管鄂州政事时,百姓中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的人,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。欧阳晔亲自到监狱,把囚犯带出来,让他们坐在庭院中,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,给他们吃的喝的。吃完后,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,只留一个人在大厅上,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地左右看。欧阳晔说:“杀人的是你!”这个人假装不知道什么原因,欧阳晔说:“我观察吃饭的时候人都使用右手拿筷子,只有你是用左手,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,不是你还是谁?”囚犯完全没有充分的理由和语言来反驳欧阳晔。字词解释
1,致:致使。 2,狱:案件。 3,临:到。 4,狱:监。. 5,讫:完。 6,色:脸色。 7,惶:惊慌。 8,顾:四下看。 9,佯:假装。 10治:管理。 11劳:安慰。 12箸zhu:筷子。 13欧阳晔:复姓欧阳,名晔。 14鄂州:古州名,今湖北境内。 15决:决断。 16独:只。 17治:管理。单句解释
1、民有争舟而相殴致死者:百姓有因为争舟而互相打架的人。 2、坐囚于庭中:让嫌疑犯坐在院子中。 3、囚佯为不知所以:疑犯假装不知道什么原因。 4、囚无以对:囚犯没什么好回答的。 5,去其桎梏而饮食之: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,给他们吃的喝的。疑问解答
(1)、“死者伤在右肋”与嫌疑犯“左手持箸”有什么关系? 答:左手打在右肋上 (2)、“狱” 在本文中的不同释义: “狱久不决”(诉讼案子) “晔自临其狱”(监狱)介绍文中人物 欧阳晔,江西庐陵人,系欧阳修之叔父。宋大中祥符年间,为随州推官。修幼孤,往依之。晔卒,修葬于安州应城市高风乡彭乐村,为铭其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