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征明(1470~1559年),即文徵明,初名壁,字征明,后更字征仲,号衡山、停云,长洲(今江苏吴县)人。祖籍衡山,故号衡山居士,人称文衡山,斋名停云馆。官至翰林待诏,私谥贞献先生。“吴门画派”创始人之一。是明代中期最著名的画家,大书法家。与唐伯虎、祝枝山、徐祯卿并称“江南四大才子”(也称吴门四才子)。与沈周、唐伯虎、仇英合称“明四家”。在当世他的名气极大,号称“文笔遍天下”。54岁时以岁贡生诣吏部试,授翰林院待诏,故称文待诏。
文征明早期考取功名仕途不太顺利。明清时代,凡经过各级考试,取入府、州、县学的,通称“生员”,亦即所谓的“秀才”。文征明在生员岁考时,一直考到嘉靖元年(公元1522年)五十三岁 ,一直未能考取,白了少年头。五十四岁那年,受工部尚书李充嗣的推荐到了京城朝廷,经过吏部考核,被授职低俸微的翰林院待诏的职位。这时他的书画已负盛名,求其书画的很多,由此受到翰林院同僚的嫉妒和排挤,文征明心中悒悒不乐,自到京第二年起上书请求辞职回家,三年中打了三次辞职报告才获批准,五十七岁辞归出京,放舟南下,回苏州定居,自此致力于李应祯学书,李应祯书宗欧阳询,平正婉和,清润端方,虽非书法大师,却是一位书法教育家。他是祝枝山的岳父,又是文征明的启蒙老师。他除了把学书心得悉数传授给文征明外,还鼓励他突破传统,自创新格。 在文征明22岁时,李应祯看了他的苏体字,对文征明说:“破却工夫何至随人脚?就令学成王羲之,只是他人书耳!”这些话影响了文征明一身。
文征明在书法史上以兼善诸体闻名,尤擅长行书和小楷, 王世贞在《艺苑言》上评论说:“ 待诏(文征明)以小楷名海内,其所沾沾者隶耳,独篆不轻为人下,然亦自入 能品。所书《千文》四体,楷法绝精工,有《黄庭》、《遗教》笔意,行体苍润,可称玉版《圣教》,隶亦妙得《受禅》三昧,篆书斤斤阳冰门风,而楷有小法,可宝也。”
文征明书法温润秀劲,稳重老成,法度谨严而意态生动。虽无雄浑的气势,却具晋唐书法的风致。他的书风较少具有火气,在尽兴的书写中,往往流露出温文的儒雅之气。也许仕途坎坷的遭际消磨了他的英年锐气,而大器晚成却使他的风格日趋稳健。他的传世书作有《醉翁事记》、《滕王阁序》、《赤壁赋》、《渔父辞》、《离骚》、《北山移文》等。